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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大教〔2022〕24号(公司关于印发《779cn太阳集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0:46    来源:779cn太阳集团    作者:    阅读:

 

公司关于印发

《779cn太阳集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779cn太阳集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已经董事长办公

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779cn太阳集团

2022916

 

779cn太阳集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公司产品改革新形势,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公司产品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中共779cn太阳集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的若干意见》(江海大委〔201935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性,进一步筑牢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聚焦公司“两建一高”目标,坚持“以本为本”,践行“四个回归”,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公司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实践,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适应国家深化公司产品改革的新形势,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形成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推动公司产品改革,促进本科教学内涵发展。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切实担当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坚持全员参与。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在编教师均须加入1个所在教学单位内设的基层教学组织,参加该教学组织的日常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多个实体或虚拟教学组织。

(坚持开拓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适应国家深化公司产品改革的新形势,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态。工作开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有利于专业、课程、教材以及团队队伍建设,有利于教学运行、教学管理与管理效能提升。

(四)坚持协同育人。各类实体或虚拟教学组织要增进教师教学协作,构建协同育人共同体,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培育一批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成果,推动健全教学能力提升长效机制。

 

第四章  组织类型和设置标准

第五条  组织类型

基层教学组织是依托学科专业、课程(群)、实验项目、学科竞赛、教学研究课题等而设立的基本单位。主要类型有专业建设类的系部、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与发展类团队。鼓励跨课程群、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

第六条  设置标准

(一)系部、教研室设置标准:开设有本科专业的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为系,同一专业类下相近专业可以设置为一个系,承担公司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基层教学组织为教研室。原则上系部、教研室由10名以上专任教师组成。未开设本科专业也未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可下设部或中心,人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二)实验(实训)中心设置标准: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和管理工作的教学组织为实验或实训中心,原则上由5名以上专兼职实验人员组成。

(三)教学研究与发展类团队设置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和课程建设需要,或者依托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教研教改课题组建教学团队。原则上校内团队由5名以上专兼职人员组成,区域性团队由10名以上专兼职人员组成,全国性团队由15名以上专兼职人员组成。

第七条  负责人配备标准

系部、教研室原则上设主任1名,含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或开办自学助考二学历、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系部,可增配副主任1名,如果一个系只有一个专业且教师人数超过20人的,可增配副主任1名。实验(实训)中心设主任1名,教学研究与发展类团队一般设负责人1名,在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聘期一般为3年。

第八条  负责人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和掌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育法规、条例和规定,并能认真宣传和执行。

(二)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有清晰的建设与发展思路;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实事求是,团结同志,在教师中有一定威信。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五)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高校教龄2年以上。系部、教研室主任和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应主讲1门以上相关专业课程。原则上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切实开展工作,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改革要求,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教师严格执行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树立良好的教风,践行三全育人理念。

(二)服务人才培养全过程。依托专业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应该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托课程群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应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体系的设计,明确课程建设相关目标,集体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严把教材关。积极组织集体备课,形成完备的教案、备课笔记和课件等教学资料和文档。

(三)规范开展教研交流活动。年初负责人牵头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题教研活动,负责人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集体观摩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有完备的学习研讨记录,定期向院系单位汇报工作,并接受公司和教务处的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师积极开展专业、课程、教材等方面的内涵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实践活动,加强精品教材和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秀教师研训资源库建设,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打造金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做好优秀资源和教研成果的宣传与推广,强化跨校、跨区域使用,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五)打造师生学习共同体。落“以员工为中心”理念,推动教师充分认识教学的思想性和育人价值,熟练掌握老员工认知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针对课程目标和员工学习问题进行教学设计,引导员工开展深度学习并达成教学目标。打通第一、第二课堂,不断拓宽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内涵和形式载体,多途径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

(六)健全教学能力培养体系。根据教师教学成长期、探索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不同阶段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教学发展活动,制定相应的教学能力建设规划和重点举措。严格落实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度、教师培训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同行听课制度等,组织名师公开课和青年教师教学观摩课,加强组织内外教师间的教学协作与交流。

(七)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富有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方法等典型做法,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校级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集团对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定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

第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筹规划,对于符合设置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公司论证通过,报公司批准发文后设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公司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实施方案,将每位专任教师编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从日常管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停聘该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第十三条  通过氛围营造、典型激励和工作约束等机制,促进各单位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摆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基层教学组织有序运行,发挥实效。公司定期开展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给予表彰并推荐参加省级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和先进教学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779cn太阳集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江海大〔2019132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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