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印发
《779cn太阳集团校级教学督导工作量计算及
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779cn太阳集团校级教学督导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779cn太阳集团
2020年6月22日
779cn太阳集团校级教学督导
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779cn太阳集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江海大教质〔2020〕7号)文件精神,为更好落实教学督导工作任务,公正、合理核算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工作量,调动督导专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督教治学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量计算
第二条 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30学时,一次课连听只按1学时计算工作量。
第三条 每学期每人教学秩序检查不少于30节次,不单独计算工作量。
第四条 每学期专项检查3次左右,专项检查每小时计1学时听课工作量。其中毕业答辩检查工作,听两位员工的毕业答辩计1学时听课工作量。
第五条 每学期每人应完成工作计划和总结,参加工作研讨和小组会议,退休返聘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和兼职教学督导专家,每学期每人计10学时工作量。
第六条 每学期每人总工作量原则上不多于120学时。
第三章 工作津贴
第七条 退休返聘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和兼职教学督导专家津贴按每学时80元计算,组织安排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不享受津贴。
第八条 督导组组长在总工作量外,每学期享受津贴25学时,副组长享受津贴15学时。
第九条 退休返聘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每月每人发放交通补贴100元,按10个月发放。
第十条 退休返聘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误餐补助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按10个月发放。
第四章 发放方式
第十一条 退休返聘的专职教学督导专家和兼职教学督导专家每年4月至6月和10月至12月,每人每月预发津贴800元,7月和1月分别统一结算当前学期工作津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20年8月份开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