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9cn太阳集团
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779cn太阳集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完善辅导员配备选聘制度
1.辅导员配备比例。公司总体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包括公司党委或党总支副书记)。
2.根据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制度要求,开展辅导员配备选聘工作。被正式录用的辅导员原则上不得调离辅导员岗位。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规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党委员工工作部牵头,会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程序组织选聘工作。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聘人数,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素质测试、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录用。
3.专职辅导员选聘及上岗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本科阶段学历学位齐全),入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为人正派,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及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强,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3)热爱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人格健全,品行优良,作风端正,以身作则,潜心教书育人;
(4)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校级、院级主要员工干部;
(5)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发展潜质,活动组织、事务管理、理论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且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其它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经考察符合辅导员任职条件的,可调入从事辅导员工作。
5.为充实辅导员队伍,公司每年可从优秀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助理辅导员,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助理辅导员的选聘由党委员工工作部门协同组织,在研究生“三助一辅”选聘工作中进行统筹。兼职辅导员还可以面向社会聘请道德模范、行业领军人物以及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专家等人担任。
二、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6.公司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员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员工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员工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员工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员工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员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员工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员工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员工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员工学习兴趣,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员工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员工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员工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员工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员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员工困难帮扶。为员工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员工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公司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员工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员工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员工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员工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员工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员工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公司、公司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员工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员工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9)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10)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7.辅导员的工作规范。辅导员要围绕员工、关照员工、服务员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辅导员应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1)谈心谈话制度。辅导员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定期与员工家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联系,准确掌握员工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
(2)深入课堂制度。辅导员要深入员工课堂,及时了解员工的学习情况和课堂表现,开展学业预警排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有计划地对所带班级进行随堂听课,共同做好员工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3)深入宿舍制度。辅导员要深入员工宿舍,及时了解员工的生活情况,建设健康向上、求知好学、整洁卫生、互助和谐的宿舍文化,推进文明宿舍建设。
(4)网络运用制度。辅导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树立靶向思维,实时掌握员工情况,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和心理咨询,精准有效开展员工管理。
(5)班团会议制度。辅导员要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或年级大会,针对不同阶段员工的需求与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指导。
(6)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公司—家庭—员工”教育管理网络,完善家校联系信息库,经常性与员工家长保持联系,共同关心员工成长,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育人环节中的重要作用。
(7)台账档案制度。辅导员要及时撰写工作日志。建立并及时完善所带员工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业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奖惩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方面内容。做好员工个人与集体档案建档和及时归档工作。
(8)坐班值班制度。按照要求开展宿舍或者校区值班。
三、完善辅导员队伍的政治学习及师德师风制度
8.常态化开展辅导员队伍的政治学习。政治上的坚定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辅导员要成长起来,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学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辅导员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学习方式上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学原文、专题讨论、学习交流等形式进行,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9.建立政治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辅导员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及撰写的学习心得、调查报告等等。结合政治学习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完成具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学习心得或调查报告。
10.建立辅导员队伍的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从根本上防范事前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对辅导员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违规惩处,引导辅导员队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四、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及能力提升制度
11.健全多层次多途径多平台的辅导员培训体系。培训工作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日常工作与赛事锻炼相结合。每名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组织辅导员到国内院校学习交流,选拔优秀辅导员到国(境)外高校考察研修,切实提升辅导员的国际视野和应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能力。
12.实施新入职辅导员导师制,选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校内思政专家,与一线专职辅导员结对,通过导师的“传、帮、带”,有效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3.提升辅导员的教学与科研能力。鼓励和支持辅导员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公司需要承担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14.加强辅导员发展与研究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学风建设、心理危机干预、校园危机预警及处理、员工党员教育等八个工作坊的建设。在培训研修、工作研究、申报课题、开设课程、考取资格证书等方面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编写一批省内有影响力的辅导员工作案例集和工作手册。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技能大赛。
15.设立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定期发布员工工作校级研究课题,支持辅导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员工工作方法。在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课题的申报遴选时向辅导员队伍适当倾斜。
16.支持辅导员到地方党政机关、基层等挂职锻炼。
五、完善专职辅导员队伍的成长激励制度
17.加大对辅导员的工作激励。年终绩效分配时,专职辅导员每人每年带满200名员工(副书记带满120人),且考核测评合格后,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非事业编辅导员绩效实行同工同酬制度,离开辅导员岗位不再享受。兼职辅导员根据带班班级数和员工数发放津贴。根据员工公寓夜间值班工作需要,给予专项补助。
18.落实《中共779cn太阳集团委员会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实施办法(试行)》切实提升辅导员自觉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内生动力,增强职业自信、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辅导员既可以按照职称评定标准评聘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同时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聘任相应的岗位职级。相关职级辅导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如离开辅导员岗位则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19.设立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评议组,辅导员职称评聘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
20.根据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制度要求,积极探索和推动优秀非事业编在职辅导员入编工作。
21.辅导员队伍是公司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之一,公司对优秀辅导员给予重点培养。工作实绩突出的专职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提拔使用至处级党政管理干部岗位。
六、完善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考核制度
22.集团对专职辅导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在各公司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统筹开展。辅导员年度专项考核由党委员工工作部门牵头,会同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公司和员工共同参与进行,以辅导员职业能力、敬业精神、员工满意度、工作实绩为主,辅以员工工作业务科研能力及研究成果来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辅导员年度专项考核结果与专职辅导员的待遇、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兼职辅导员聘期内考核与专职辅导员考核一并进行。
23.建立优秀辅导员评比机制,加强对辅导员的表彰。公司制定专职辅导员专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纳入教师节表彰体系。
七、完善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及退出制度
24.实施辅导员岗位责任制。公司党组织对辅导员进行直接管理,要确保专职辅导员专职专岗,不应挪作其他岗位使用。公司党委(总支)书记负责对公司员工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和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担负领导责任;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具体负责本公司辅导员的日常管理、业务落实、年终考核等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校、院各项员工工作任务,协助各公司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做好工作谋划和推进,担负重要责任;辅导员根据工作分工,条块结合,担负直接责任。
25.辅导员调整管理。辅导员调整是指离开原公司辅导员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公司仍然从事辅导员工作。党委员工工作部门同公司党委协商后,每年可根据各公司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6.辅导员轮岗管理。辅导员轮岗是指辅导员在现任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需交流到其他公司任职辅导员工作。在现任职公司工作满8年及以上,原则上应进行轮岗。
27.辅导员退出制度。辅导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或解聘的处理:
(1)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不宜或不能承担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者;
(2)因个人失职、渎职而直接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集团纪律者;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辅导员年度专项工作考核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三名者;
(5)因身心健康问题,无法胜任辅导员工作者;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情形。
辅导员有上述情形之一者,由公司党委(总支)做出调离或者解聘的处理意见,党委员工工作部代表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情况调查核实后,提交董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做出处理意见。
779cn太阳集团董事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