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779cn太阳集团
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779cn太阳集团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已经公司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779cn太阳集团
2019年12月28日
779cn太阳集团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公司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校园质量文化,进一步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1. 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和中层干部。
2. 听课对象: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3. 听课形式:
(1)领导干部深入课堂或采用新媒体方式随机听课,及时了解教学一线信息,检查督促教风学风,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2)听课类型:平行班跟踪听课(听不同任课教师讲授的同一门或同一类型课程),重点督查相同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效果;教师跟踪听课(听同一位任课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督查同一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能力;班级跟踪听课(听同一个班级不同任课教师讲授的课程),重点督查同一班级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成效。
4. 听课要求:
(1)校领导,教学单位及有关教学、科研、人事和员工管理部门的中层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其他中层干部自愿听课。
(2)听课采用公司制订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评价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评价课堂教学质量。
(3)领导干部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工作岗位,选择课程、教师或者班级跟踪督导,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4)在听课过程中发现违反教学纪律现象,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二、教学单位同行听课制度
1. 参加人员:本教学单位教师。
2. 听课对象:承担本教学单位课程的所有教师,重点是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和青年教师。
3. 听课形式:同行之间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4. 听课要求:
(1)系主任、院级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旨在了解本部门教学实际状况,发现并逐步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旨在互相听课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应认真深入,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如实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3)如发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沟通。
三、组织管理
1. 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要自觉遵守和落实听课制度。教学质量管理处提供教学质量评价表和相关信息给校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教学单位提前领取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为本单位听课人员提供教师和班级课表。
2. 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务必严格按照规定完成任务,不能以上课替代听课。
3. 校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听课全部结束后,要及时分析和总结听课对象授课情况,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教师或班级归属汇总、反馈并监督落实整改。
4. 教学单位收集本单位领导、系主任(副主任)及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时统计、反馈并存档。每学期末将本单位的听课汇总表、质量评价表和整改落实总结及时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
四、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20年起执行。
779cn太阳集团董事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印发 |